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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校园专项公开招聘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4-09 阅读量:


    为满足我院用人需要,促进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规定,经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我院拟公开招聘35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校园专项公开招聘计划35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见《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校园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表》。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地点与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4月9日至4月23日上午10:00。其中,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4月23日采用电话报名,报名电话为13597848241,报名联系人为张宝华,同时将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个人简历、2021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发送到rsc3809886@163.com邮箱。2021年4月23日上午10:00前,所有报名考生携带就业推荐表原件、就业协议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到长江大学招聘会场进行报考资格审核,现场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进入笔试。

    报名地点:长江大学招聘会场。

    报名方式:电话报名、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二)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随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报名开始后,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做好现场资格审核。对于考生需要提供的材料应一次性告知,尽量一次性审查,审核过程中应坚持审核标准的一致性,把握好岗位条件要求与报考人员资格的关联性。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4月23日10:00—11:40。

    笔试地点:长江大学就业指导中心面试室(一)。

    (二)笔试内容及形式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答题,笔试命题由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要求聘请专家命制。笔试内容主要包括《高等教育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时事政治》等。

    (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报市人社局核准。

    (四)公布笔试成绩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专家阅卷,阅卷结束后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直接咨询招聘单位现场工作人员。

    五、面试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随州职业技术学院依考生所报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报市人社局核准。

    (二)通知面试考生。招聘单位在公布笔试成绩后及时通知面试入围考生,并告知考生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安排等必须知晓的其他事项。

    (三)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30%和70%计入总成绩。

    六、体检与考察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考察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并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3、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备案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公示后有考生自愿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长江大学就业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随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总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22-3809886,13597848241(随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张宝华)

    附件: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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